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公示公告
- 关于印发《2025年京蒙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名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北京市各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为...
关于印发《2025年京蒙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名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各盟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北京市各区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为落实《京蒙人社东西部协作座谈会会议纪要》(京蒙人社协作会纪要〔2024〕1号)精神,做好京蒙两地工伤保险协议机构互认工作,更好地为工伤职工提供优质便捷服务,现将《2025年度京蒙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名录》印发给你们。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京蒙工伤职工在两地间进行异地居住就医申请、转诊住院申请、异地辅助器具配置申请等业务时,可选择本名录范围内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无需再经就医地经办机构确认。京蒙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名录按年度公布,新一年度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名录未公布前,原名录依然有效。年度内如出现新增或取消工伤保险协议机构情况的,将另行发文通知。国家有新规定的,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内蒙古自治区 北京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 社会保险事业服务中心 (北京市工伤保险事务管理中心 )2025年8月19日 2025年京蒙工伤保险协议机构名录.pdf - 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度第十八批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
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度第十八批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2025年9月19日发布), - 关于发布2025年度全区第三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
关于发布2025年度全区第三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补贴性职业(工种...
关于发布2025年度全区第三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补贴性职业(工种)目录(增补)的公告, 关于发布2025年度全区第三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补贴性职业(工种)目录(增补)的公告 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过程监管的通知》(内人社办发〔2023〕211号)要求,经各盟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遴选,现将2025年度全区第三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和补贴性职业(工种)目录(增补)面向社会公开发布。鼓励广大劳动者、企业积极参与目录内职业技能培训,不断提升劳动者就业创业能力,推动自治区经济高质量发展。 附件:1.2025年度全区第三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增补)2.2025年度全区第三批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目录(移出) 3.2025年度全区第三批补贴性职业(工种)目录(增补)4.2025年度全区第三批补贴性职业(工种)目录(移出)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年9月8日 -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致全区技工院校...
全区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教师们:硕果盈枝,丹桂飘香。在这满载...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致全区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教师的慰问信, 全区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教师们:硕果盈枝,丹桂飘香。在这满载收获与希望的美好时节,迎来了第41个教师节,在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谨向辛勤耕耘在技能人才培养一线的全区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的广大教师们致以节日的祝贺和诚挚的问候!技工教育是国民教育体系和人力资源开发的重要组成部分,技能人才培养承担着为经济社会发展输送强劲动能、夯实产业根基、驱动创新升级的重要使命。近年来,全区各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技能人才工作的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为党育人、为国育才,以促进就业为导向,锚定自治区重点产业需求,不断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全面推行工学一体化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技工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活力迸发,技能人才培养规模稳步扩大,培养质量显著提升。匠心筑梦,砥砺深耕。在踔厉奋进的新征程中,广大技工院校、职业技能培训机构教师始终坚守岗位,厚植技能沃土,以匠心致初心,牢记使命,无私奉献,以实际行动诠释着技工教育的温度与责任,锻造了大批德技双馨的时代工匠,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坚实的技能人才支撑!凝心聚力,擘画新程。当前,全区上下聚焦完成习近平总书记交给内蒙古的“五大任务”和全方位建设模范自治区两件大事,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对技能人才培育工作有了新的更高要求。全区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铆足劲头,攻坚克难,努力培养更多技艺精湛、技能高超的高素质技能人才。技工院校和职业技能培训机构广大教师和教育工作者要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坚守师德师风,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以更加饱满的热情、更加昂扬的斗志,再建新功!衷心祝愿全体教师节日快乐,身体健康,工作顺利,阖家幸福!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9月10日 - 关于注销7所技工院校办学许可的公告
根据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
关于注销7所技工院校办学许可的公告, 根据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申请,按照《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技工院校审批管理办法>的通知》(内人社发〔2013〕138号)规定,决定注销以下7所技工院校办学许可,现予公告。 1.注销内蒙古铁路高级技工学校办学许可; 2.注销内蒙古纺织技工学校办学许可; 3.注销呼和浩特市商贸旅游技工学校办学许可; 4.注销呼和浩特市机床附件总厂技工学校办学许可; 5.注销包头市城建技工学校办学许可; 6.注销乌兰察布市交通运输技工学校办学许可; 7.注销乌兰察布市察右前旗技工学校办学许可。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有效。特此公告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年8月14日 - 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度第十七批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
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度第十七批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2025年8月13日发布), - 关于对内蒙古师范大学拟引进高层次人才进行公示的公告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英才兴蒙...
关于对内蒙古师范大学拟引进高层次人才进行公示的公告,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英才兴蒙”工程若干政策的意见》(内党办发〔2024〕18号)有关要求,内蒙古师范大学经发布引才公告、组织报名审查、专家评估认定、考察、体检等程序,共有张志锋等6人进入拟引进人才范围,现对拟引进高层次人员及拟引进单位进行公示。一、公示对象详见附件。二、公示时间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12日三、受理方式单位和个人可通过来电、来函等形式反映上述公示对象的有关情况和问题,反映材料单位需加盖公章,个人需署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受理时间: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00受理电话:0471-6946229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年8月5日 -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支付监...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治理欠薪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工程建...
关于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实名制考勤设备系统对接升级的公告, 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自治区治理欠薪有关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工程建设项目工人实名制信息化管理,根据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安部关于《人脸识别技术应用安全管理办法》和《内蒙古自治区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等文件规定,现就内蒙古自治区工程建设领域农牧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以下简称“监控预警平台”)实名制考勤设备系统对接升级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实名制考勤设备对接要求(一)实名制考勤设备软硬件技术标准实名制考勤设备软硬件必须满足国家和自治区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安全标准,保证考勤硬件设备及系统使用的可靠性、稳定性,有长期稳定的售后服务及持续的技术更新,考勤设备硬件参数应满足考勤设备参数标准(详见附件1-1)。(二)实名制考勤设备软硬件对接要求实名制考勤设备需根据监控预警平台公布的《平台安全接入技术规范》实行软硬件改造、对接。改造、对接后的设备可与监控预警平台实现数据连接。(三)实名制考勤设备软硬件对接流程1.递交材料期限。本次考勤设备申请对接联调的时间为2025年8月5日至9月5日。后续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原则上每年3月份开展1次考勤设备硬件对接联调工作。2.递交相关资料。考勤设备生产厂商(设备代理商和集成商除外)应递交包括考勤设备软硬件联调对接申请函(见附件1-2)、承诺书(见附件1-3)、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1-4)、营业执照、具备售后服务能力的说明、设备检测报告等相关资料(具体资料要求详见附件1-5)。申请资料递交或邮寄至:呼和浩特市新华大街63号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436室,电子邮箱:nmgrstldjcj@163.com,逾期递交或者递交资料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申请。3.考勤硬件设备对接联调。考勤设备生产厂商(设备代理商和集成商除外)按要求递交申请资料,我厅确认有效后,与考勤设备生产厂商签订技术保密协议。随后向考勤设备生产厂商提供考勤设备对接联调技术指导文件,考勤设备生产厂商按指导文件要求对接考勤管理系统、改造供应的考勤设备,并负责本公司考勤设备联调对接和测试工作,应在一个月内完成联调对接测试,逾期不再接受联调测试。4.公布考勤设备硬件型号。根据考勤设备对接联调测试结果,平台会公布已联调测试成功的考勤设备硬件型号,同时建立信息公示制度,对外发布考勤设备硬件型号的使用情况,包括使用设备工程项目数、设备故障率等信息,供施工企业参考和择优选择。二、监督管理为确保考勤数据质量和运维服务质量,我厅将制定监控预警平台实名制考勤设备监督管理制度,加强对实名制考勤设备软硬件的评估检测和考勤设备服务商的日常管理,定期通报实名制考勤设备及厂商检测评估报告,对不符合监控预警平台工作要求的设备厂商将暂停设备供应资格。联 系 人:康凯联系电话:0471-6944443 附件:申请考勤设备软硬件联调对接需递交的相关材料1-1至1-5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25年8月5日 - 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度第十六批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
内蒙古自治区2025年度第十六批高层次人才需求目录(2025年7月31日发布), -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涉企行政...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2025年版)》的通知, 各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厅机关各处室、所属各单位: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国办发〔2023〕27号)、《内蒙古自治区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实施方案》(内司通〔2023〕180号)、《关于做好全区行政执法事项清单和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编制工作的函》(内司函〔2025〕18号),进一步规范我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工作,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我厅编制了《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2025年版)》(以下简称《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清单》根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等执法依据调整情况进行动态调整,请各行政执法单位认真对照《清单》内容,确保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进行。 附件: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涉企行政检查事项清单(2025年版) 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2025年7月25日